教學團隊 Team
咨詢熱線
15208203380| 四川幼師學院學籍管理條例 |
|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身心健康,促進學生德、智、體全面發展,根據國家教委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,山東省教委《中等師范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》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 凡按有關規定被學校錄取并入校辦理注冊的學生,即取得本校學籍。學校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,建立學生檔案,嚴格檔案管理。
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學生學籍管理,是指對學生入學后到畢業在校階段的管理,是對學生學習、生活、行為的規范。
第二章 入學與注冊
第四條 錄取新生,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并張榜公布。
第五條 學校按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,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,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,須于報到截止前來函(電)并附有關證明,向學校請假。假期不超過七天。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報到的,以曠課論處。超過七天不報到者,取消入學資格。新生入校注冊后,不得更改姓名。
第六條 新生入學后,學生應在三個月內按照新生管理規定進行復查。經過注冊和復查合格后,即可取得學籍。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,由學校根據情況,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。凡屬徇私舞弊者,一經查實,取消學籍,予以退回。情節惡劣者,報經有關部門查究。
第七條 新生進行體檢復查患有疾病者,經醫療單位證明,短期治療可達到健康標準的,本人申請,由學校批準,可準許保留入學資格一年,并回家治療。醫療期間不享受在校生待遇。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,必須在下學年開學前向學校申請入學,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,學校復查合格,方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。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,取消入學資格。
第八條 每學期開學后,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和有關要求辦理注冊手冊。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,必須履行請假手續,否則以曠課論。未經請假逾期兩周不注冊的,按自動退學處理。
第三章 成績考核
第九條 學生必須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,成績和評語注入本人檔案。
學生每學期有期中抽測和期末考試。
技能技巧課的考核,不在期末考試周內進行,其余課程均安排在期末考試周內進行考試。
第十條 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。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。課程的學期成績實行結構記分。文化課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,適當參考平時成績和期中抽測成績。(此學科是否參與期中抽測)比值為2:3:5或3:7。技能技能課考核根據實際情況規定結構記分的比例。
第十一條 學校要組織學生參加專業等級考核,參加相關的專業技能比賽。
第十二條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核,須事先提出申請,經批準后緩考。凡緩考學生成績按正常分數記分,緩考成績不及格不再給補考機會,畢業前可補考一次。
第十三條 學生學期總評不及格的課程,符合補考條件者,可于下學期補考。新學期第二周補考。其成績不再綜合期中考試成績和平時成績。凡補考在及格水平者,記為“補及”,不及格者記“補”字樣加實際成績。
第十四條 凡無故不參加考試者,該門課成績以零分記,并不能參加正常補考。視態度及悔改表現,經教導處批準,可在畢業前給一次補考機會。
第十五條 學生作弊,經查實后,該門課成績以“作弊零分”記,不得參加正常補考,并按《青島幼兒師范學生違紀處分試行條例》給予相應紀律處分。
第十六條 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學生畢業證緩發。(自2008年9月1日起實施)
第十七條 學生無故缺課,累計達到或超過該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者,平時作業欠交次數達到或超過應交次數的三分之一者,均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考核。
第四章 紀律考勤
第十七條 學校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、規定。
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嚴格的考勤制度。學生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課,參加各項活動。包括班會、校會、實習、見習、運動會、勞動、集體活動、軍訓、自習課、社團活動及其它德育活動過程等均列入上課統計出勤。
第十九條 學生因故、因病不能到校者,必須履行請假手續。學生一般不準請事假。
第二十條 事假必須有家長證明,病假持衛生室或醫院證明,向班主任請假。住宿學生請假,班主任要及時通知宿舍管理員。
第二十一條 學期結束,學生考勤情況,應填寫學生成績報告單。對無故遲到、早退、曠課、無故超假的學生給予批評教育。屢教不改者,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。
第二十三條 關于遲到、曠課的處理
無故遲到3次者,做曠課一節論處。累計曠課一天者(七節),學校給予批評教育并扣除相應的德育記分,本學期不得參與評優活動獲得獎學金,對已是獎學金獲得者的,停發本學期獎學金。
累計曠課10節—30節(含30節),給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處分,并扣除相應德育積分。一學期連續曠課一周或累計曠課滿兩周者,給予勒令退學處分,并扣除相應德育積分。
第五章 學業重修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
第二十四條 凡學年度考試中有不及格現象,經補考仍有三科不及格者,編入下一年級進行學業重修。
第二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,經學校批準,可準予休學或令其休學,并發給休學證明。
1、經縣以上醫院診斷證明,因病停課治療、休養,時間占學期總學時二分之一者。
2、請假缺課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(包括理論學習、實習、軍訓和生產勞動時間)
3、因某種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學習,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。
第二十六條 學生休學期滿或本人認為可以復學時,應于學年或學期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申請,經學校審查批準后,原則上隨下一個年級學習。休學一學期者,可參加期末考試,成績及格者可隨原班學習。
第二十七條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,經校務委員會決定、校長批準,可準予退學或令其退學,并發給退學證明。
1、經縣以上醫院診斷,確屬精神病、癲病、癔病、嚴重心臟病或難以治愈并危害他人健康的傳染病患者;
2、意外致殘不能繼續堅持學習者;
3、休學期滿不辦復學手續或在休學期間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;
4、學生已重修學業一次,仍不能升級學習者;
5、學生要求自愿退學并經勸說無效者;
6、未經批準預期兩周不注冊者;
7、一學期連續曠課一周,或累計曠課兩周者。
第二十八 對未經學校批準,擅自離校兩周以上的學生,按勒令退學論處,由學校做出決定,取消學籍,追回在校期間的獎學金或特困補助等,對拒不交者,不發給證明,不辦理檔案關系。對取消學籍和退學的學生,學校應將其情節通知家長,并在教導處備案。
第二十九條 學生一般不得轉學。特殊情況,轉學者征得轉出學校或轉入學校的同意并經省教育廳批準,原則上不得從招生錄取分數低的學校轉往招生錄取分數高的學校。
第六章 畢業與結業
第三十條 學生修業期滿,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,經考核全部及格,準予畢業,發給畢業證書。
第三十一條 經畢業前補考仍有二門不及格的學科,不頒發畢業證書。一年內可向學校申請補考一次。補考后全部及格的,頒發畢業證書,逾期取消補考資格,補考后仍有不及格的學科,不頒發畢業證書。
第三十二條 受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,不發給學歷證明。受勒令退學處分的學生,發給學歷證明。
第七章 獎勵與處分
第三十三條 學校對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表現突出的有某方面突出事跡的學生,學校可分別授予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團員”、“優秀學生干部”稱號或“特長生”稱號,記入學生檔案。
學校建立獎學金制度,按學期對綜合評定成績優秀的學生給予獎勵。對在政治思想、學習、實習、文體活動以及社會活動等方面突出的班級,可授予先進班集體稱號。
第三十四條 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。如有違犯,視情節輕重,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。
第三十五條 處分為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學、開除學籍六種。留校察看及以下處分時限一般為一年,學生在受處分期間沒有悔改表現,繼續出現違紀現象,構成新的處分,可累加處分。除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處分外,受處分學生有明顯進步的,可撤銷處分。
第三十六條 嚴格處分程序。對學生處分應按以下程序進行:
(一)處分決定前,由學校學生管理部門(教導處)告知當事學生;
(二)應當事學生的要求召開聽證會;(只限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處分)
(三)校務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;
(四)需要備案的,按規定報備;
(五)通知被處分學生。
第三十七條 建立處分聽證制度。學生在告知被處分后,3日內可向校長提出聽證要求。學校應當在7日內召開聽證會,參加聽證的人員應當包括當事學生及其監護人、學校負責人及其知情的學生代表和教師代表,必要時可邀請社區知情人員參加。
當事學生有陳述權、申辯權。學校對其陳述和申辯有責任進行復查,不得因其陳述和申辯而加重處分。
第三十八條 學校校務會議討論學生處分必須充分發揚民主,全面分析學生過錯的主客觀原因,用表決方式通過處分決定。
表決處分決定出現較大爭議時,校長應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有責任進行調查了解,并做出裁決。
第三十九條 中等職業學校給予學生勒令退學及以上處分,必須事先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,具體由相關管理機構受理。
第四十條 學校應在處分決定通過之日起5日內予以書面答復。學校接到答復后,方可通知學生本人。
第四十一條 建立處分申訴制度。學生對學校做出的處分不服,允許保留意見,可在接到處分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,具體由法制工作機構受理。
第四十二條 對學生的處分決定應存入學生本人檔案。撤銷處分的,應將處分決定取出,存入學校的文書檔案。
第四十三條 受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,不發給學歷證明。
受勒令退學處分的學生,發給學歷證明。
受留校察看及以下處分的學生,畢業時不論處分是否撤銷,應當發給相應的學業證書,未完成規定學業的除外。 學校:成都幼師 更多學校知識普及:班主任職責管理考核條例 |
手機掃一掃
添加微信號:18200162119 了解更多學校招生計劃
猜你喜歡more
成都幼師學校用“教促法”提高教學水平!05-07
四川幼兒師范學校有哪些專業?05-12
教師資格證認證辦理10-29
成都幼師學校師資力量介紹12-12
新生問答-解決家長及學生的部分問題08-14
班主任職責管理考核條例05-24
為什么很多家長都青睞于選擇成都師范幼師學校呢?給孩子全面保障的師范院校!09-05
四川幼兒師范學校教學管理嚴不嚴?05-07
四川幼師學校教學有哪些獨特的特點10-22
成都幼師(高中起點等各專業課程)04-27

學校地址:四川省.成都市.龍泉驛區.洪河大道
通用網址:http://www.maojiu88.com
招生熱線:18200162119 張主任 馮老師
咨詢QQ :1047589610
掃一掃加QQ
掃一掃加微信